2023.2.22学习《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》66 --.mp3
阿弥陀佛,大家好!又是一天相互学习鼓励的时候。
我们继续学习《备览》。今天来看“所发业体”第二项的第二支“并解名义”,即解释作戒和无作戒的名义。
备览 第二支 并解名义
事钞云:“问曰:既知二戒,请解其名。”
资持释云:“结前生后,总问三名。”
补充说明 三名者,作及无作是别名,戒即通名,共为三也。
弘一律师补充说明:《资持记》所说的“三名”,“作”和“无作”,属于戒的别名;“戒”是通名,合起来即是三名。
备览 事钞续云:“答云:所言作者,如陶家轮动转之时,名之为作。故杂心云:作者身动身方便。”
资持释云:“作即方便构造为义。陶家,谓土作家。轮,即范土为坏器之车。运之则转,故以喻焉。四大质体名报色,从缘动作名方便。报起方便,方便依报。二法相假,不一不异。但言报未必是方便,言方便其必具报。今以轮木喻报质,轮动喻方便,即名其动以为作耳。故下,引证。身及动身,对喻可解。”
《行事钞》回答说:所说的“作”,就像作陶器的人将轮车动转之时,名之为“作”。所以《杂心论》中说,作,就是身体以及动身的各种方便造作。
《资持记》解释说:“作”,即以种种方便造作为义。“陶家”,指用泥土烧制陶器的人。“轮”,指把土做成坯胎的车。只要人施加外力作用,车就会转动,所以用此作比喻。由地水火风四大物质构成的身体,名为报色。身体随缘发起的种种动作,名为方便。由报色生起方便,方便依于报色而成就,二法相互假借,非一非异。但说到报色,不一定是方便;而说到方便,必定有报色在其中。现在钞文以轮木来比喻人的报色,用轮车转动比喻身体的造作,这种“动”即是“作”。对此,钞文还特别引用了《杂心论》的文来作证明。论中说的“身”和“动身”的义,对照上面的比喻就可以理解。
可谓:
作无作戒有通别,
形象作比好理解。
了知戒体之细项,
信心持戒不松懈。
让我们一起称念:南无阿弥陀佛!(十句)万善同归西方极乐世界,南无阿弥陀佛!愿大家开心自在、吉祥如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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