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弥陀佛,大家好!又是一天相互学习鼓励的时候。 我们继续学习《备览》戒体门“显立正义”的第三支“圆教宗”。今天接着来看《济缘记》对《羯磨疏》的释义。 备览 (承前——济缘释云)种子是喻。如世谷果皆有种子,略说十义:一从众缘生,二体性各异,三生性常存,四任运滋长,五含畜根条华叶等物,六虽复含畜相不可得,七遇时开绽,八子果不差,九展转相续,十出生倍多。无作具此,故以比焉。 《济缘记》解释说:“种子”是比喻,如世间的五谷、果子等都有种子。种子略说有十种义。一、从众缘和合而生;二、不同的种子,体性不一;三、生长特性一直存在;四、在适宜的环境下,能任运生长;五、生长中潜藏蓄积着根、枝条、花、叶等物;六、虽然孕育含藏着根、枝条、花、叶等物,但却无法显现其相;七、遇到适宜的时节因缘,种子就会开花;八、种下什么样的种子,就会相应收获什么样的果实,因果丝毫不差;九、种子出生果实,果实也可以成为种子,如是辗转相续不绝;十、一粒种子可以出生很多种子。无作戒体具足以上十种义,所以用种子来作比喻。 然种子名通,义须细简。初约十界,四趣为恶,余六是善。次就善中,人天有漏,四圣无漏。三就圣中,三乘是偏是权,唯佛是圆是实。 然而,种子的名义通于善恶,所以依理必须仔细简别。先约十法界来说,四恶趣(地狱、饿鬼、畜生、阿修罗)是恶种子所招感的果报,其余六法界——人、天、声闻、缘觉、菩萨、佛法界,则为善种子所感招。其次就善种子来说,人、天法界的业因是有漏的善种子,四圣法界的因是无漏的善种子。最后就四圣法界来讲,声闻、缘觉、菩萨是偏权之果,唯有佛才是最圆满真实的果。 今此戒种,文唯简恶,若望人天是无漏种,若望偏权是圆实种。行者当知本所受体,即是一体三佛之种。故萨遮尼犍云,如来功德庄严之身,以受戒为本,持戒为始。又法华云,佛种从缘起,即斯义也。下句结示正义,所立唯此。 现在所说的无作戒体这一善种子,在文中只简别了恶种子。如果对望于人天果报来说,无作戒体就是无漏的善种子;对望偏权的三乘圣果来说,无作戒体就是能够成就佛果的圆实种。所以修行人应当了知,通过作法授受而得的无作戒体,即是具足了佛的法、报、化三身(一体三佛)的善种子。所以《大萨遮尼犍子所问经》中说:如来所具的无量功德庄严之身,以受戒为根本,是从持戒开始起修的。又,《法华经》中所说的“佛种从缘起”,也是这个道理。疏文的最后一句“此戒体也”,是总结显示戒体的义,说明这才是圆教宗所立的戒体。 备览 问:既发此体,后用受菩萨戒否?若不须受,即应约大判持犯耶?若云须受,则无作业为重发否?并须细求,不可相滥。” 接下来,《备览》又引出灵芝律师的一个设问:问,既然已经发起圆教宗的戒体,以后还用再受菩萨戒吗?如果不需要再受,是否应该依于大乘菩萨戒来处判受声闻戒人的持犯呢?如果说需要再受,那么无作戒体还会重发吗?这些都是我们必须仔细推求的,大小乘戒律不应相互混滥。 芝苑云:“天台疏云,不起而已,起则性无作假色。南山云,熏本藏识,成善种子,此为戒体。天台性之一字,即能起因。无作假色,即所发体。南山藏识即所依处,善种子即能依体。能起所依是本有之性,所发能依即今受之体。若此出体,文据极明。能所历然,体性不滥。则受纳无疑,修持有托。”见芝苑遗编卷二 灵芝律师在《芝苑遗编》中说:天台智者大师在《菩萨戒义疏》中讲道,菩萨戒体不生起则已,一旦生起,即是由真如自性所发的无作假色。南山道宣律祖说,熏习本有的阿赖耶识,成为善种子,这就是戒体。天台智者大师所说的“性”,就是能够生起无作戒体的因,无作假色就是所发的体。道宣律祖所说的“藏识”,即是无作戒体的所依处,而善种子就是能依的体。能起和所依是我们本有的自性,所发与能依就是我们现在所受的戒体。如果能够这样来说明什么是无作戒体,引文和根据就极为明了了。能起、所发清清楚楚,戒体与心性不相混滥,这样我们对于受持声闻戒法以及纳受无作戒体,就不会再有疑问,修持佛道自然有所依托。 芝苑又云:“经论所说菩萨戒自分二体。一当体体,即是戒体,与今善种不殊。二所依体,心性是也。然则心性但是戒体所依,实非戒体。”见芝苑遗编卷一 《芝苑遗编》中又说:经论中所说的菩萨戒体分为两种。一是当体体,即菩萨戒体,与现在圆教宗所说的阿赖耶识中的善种子没有差别;二是所依体,也就是心性。然而心性只是戒体的所依之处,实际上并不是戒体。 可谓: 戒法熏习妄转真, 截断生死出沉沦。 持戒修行是根本, 成就如来功德身。 让我们一起称念:南无阿弥陀佛!(十句)万善同归西方极乐世界,南无阿弥陀佛!愿大家开心自在、吉祥如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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